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资料图片)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一是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二是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是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四是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表,在食堂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含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好学校食堂风险防范。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保证所有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三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是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控加工制作过程,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开,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学校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冷食类食物及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操作间安装且正常使用“陇上食安”摄像头,做好明厨亮灶,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清洗消毒。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六是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食品成品按品种单个样品盛装入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带盖的留样盒)内,粘贴留样封签后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并在专用冷藏设备(留样柜)中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校园周边食品消费须留心的三条提示
一是购买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到包装损毁、鼓包、涨袋或食品颜色变化明显、有异味、超过保质期等现象时,坚决不买并及时维权。
二是学校师生在校外就餐或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餐饮单位或副食店,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点,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五毛食品”(低价食品)。
三是选择网络订餐接收时要认真检查包装、食品封签是否完好,并在标签注明时间内食用。
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如发现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请拨打12315、0941—7112315热线,向夏河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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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 辑/卓玛草 审 核/ 道 吉
责 编/袁茂润 总审核/祁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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