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头条丨*ST新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3-05-08 13:34:58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8日*ST新纺公开信息显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军辉、总经理陶国定、副总经理许勤芝、副总经理王中伟、财务总监肖新宅、万华楠、魏学柱因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2020年年报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1年末、2020年末存货余额分别由34.21亿元、31.64亿元调减至12.67亿元、13.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由43.00亿元、42.72亿元调减至21.19亿元、24.61亿元;2021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由4894.76万元、1.72亿元调减至-3.22亿元、1.34亿元。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至2020年年报中存货等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预计累计影响未分配利润约18亿元。公司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2、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4.3亿元至-4.8亿元;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6.3亿元至-6.8亿元。上述金额与2022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14.09亿元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3、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以前年度存货账实不符、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存货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列报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第二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长郑军辉、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时任财务总监许勤芝、时任财务总监万华楠、董事会秘书王中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新纺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新纺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51亿元,同比下降3.35%;归母净利润304.11万元,同比下降70.68%;扣非净利润177.12万元,同比下降78.3%;负债率89.18%,投资收益-651.02万元,财务费用4419.89万元,毛利率13.37%。

*ST新纺(002087)主营业务:中高档棉纺织品的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纱线系列产品,坯布面料系列产品和色织面料系列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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