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7月28日,延津县发布《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大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延津县将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体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通过加快销售快速回笼资金,激活商品房销售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并且可在首付比例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继续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住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同时,通知提出,积极开展购房节、房展会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文件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手段提高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效率。
延津县提出,引导建设改善型优质商品住房。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企业立足延津县历史文化,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步注入延津元素,不断提升项目整体布局、外观形态、内部设计、外立面效果、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品质和功能,在空间布局、功能设置、社区氛围上,提供舒适、雅致、绿色、环保、低碳的居住空间形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一代”住宅建设,加快住宅产品升级换代。
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统一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和发布口径,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自媒体要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综合运用媒介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新闻信息,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解读房地产调控政策,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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